特种作业包含的工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包含的工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以及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作业:包括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指挥等。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作业。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作业:包括通风作业、排水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等)、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矿山救护作业等。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等。
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通常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表》:含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初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提供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健康证明:可能需要提供身体健康书面承诺或体检报告,以确认报考者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身体条件。
培训证明: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参加的培训课程、培训学时。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可视同已完成理论培训,但需参加实际操作培训。
发证机构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证机关主要有三个,分别是:
应急管理部(安监总局):主要负责对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设备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这些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
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建设部:主要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这些作业人员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